
Reservation
第1條
第2條
第3條
第4條
第5條
在下述情況下,本飯店有時不予簽訂住宿契約.
第6條
第7條
第8條
第9條
第10條
住宿旅客在本飯店內需遵守本飯店規定並在本飯店內張貼的利用規則.
第11條
第12條
第13條
第14條
第15條
第16條
第17條
第18條
因住宿旅客的故意或者過失而使本飯店蒙受損失時,該住宿旅客須向本飯店賠償損失.
附表1
住宿費用等的細目(與第2條第1款款及第12條第1款有關)
細目 | ||
---|---|---|
住宿旅客應支付總額 | 住宿費用 | ・基本住宿費(房費) |
追加費用 | ・追加餐飲(早餐、晚餐、其他餐飲費)及附屬設施使用費 ・其他使用設施規定之服務費等 |
|
稅金 | ・消費稅等法令所定各種稅賦 |
《備註》基本住宿費依照在櫃台或小冊子中所示的價格表.
附表2
違約金(與第6條第2款有關)
契約申請人數\接到解除契約通知之日 | 不住宿 | 當天 | 1天前 | 9天前 | 20天前 | |
---|---|---|---|---|---|---|
一般 | 不超過14人 | 100% | 80% | 20% | − | − |
團體 | 15人以上 | 100% | 80% | 20% | 10% | − |
100人以上 | 100% | 100% | 80% | 20% | 10% |
注1:%為相對基本住宿費的違約金的比率.
注2:在契約天數縮短了的情況下,無關縮短天數如何,收取1天份(第一天)的違約金.
注3:解除團體旅客(15名以上)中部分契約的情況下,在住宿日期的10天前(在10天之內接受了申請的情況下則為接受申請之日)接到解除契約通知時,對相當於原簽約住宿人數10%(有尾數時進位)的解約人數不收取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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